经济贸易学院实训基地
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安全告知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
1、教育培训管理
(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定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熟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流程。
2、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
(1)加强对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学生的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工作。
(2)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从事实验室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考核
各类学生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经实验室安全知识专项考核,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安全告知制度
1、实训室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2、使用者积极参加实训安全培训,提高安全和防范意识。
3、实训室为教学、科研所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须履行申请手续。
4、对学生加强实训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训规章制度,正确操作设备,不得损害设施设备,实验结束后关好门窗。
5、要求学生保持实训室卫生,严禁把食物等带入实训室,实验结束后使用者要检查卫生状况,保持初始状态。
6、严禁将火源带入实训室,严禁在实训室内吸烟,杜绝火灾发生。
7、实训室钥匙必须专人保管,经院领导批准方可借取,用后即还。不得由学生借取与保管钥匙。
8、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教学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实训室管理人员沟通排除隐患。
9、违反实训室使用规定,影响实训教学安全和秩序的行为,将在学院进行通报,并作为相关处理的依据。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和物料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